一、负责研究生招生及综合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及贵州民族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
2、负责研究生招生的宣传、报考、上报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负责各类研究生业务费及其他经费管理和划拨工作;
4、负责全院各类研究生信息数据上报等工作;
5、负责制定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及规定,并具体组织落实和实施各项工作;
二、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
1、组织审核研究生课程设置,培养方案的制定;
2、负责审核研究生教学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3.、负责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主要包括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教改立项;
4、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5、审查会签在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合作科研等工作;
6、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
三、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
1、负责学位相关资料及数据信息的统计上报;
2、负责研究生学术规范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科建设工作
1、负责组织硕士生导师选聘和考核工作;
2、负责组织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一级硕士学科点、二级硕士点的申报等工作;
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学科建设机制;
4、负责组织制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
5、负责学科建设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6、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立项、论证、报批、年度预算编制等项工作;
7、负责组织对建设项目的执行与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8、组织落实建设项目的中期考核及验收相关工作。
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